工会干部、工会工作者教育培训
提供服务部门 | 基层工作部 | 办事对象 | 基层工会 |
责任部门 | 各职能部门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业务咨询电话 | 0571-87161023 | ||
办理地点 | 东宁路501号,杭州市职工文化中心工会大楼1413室 |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8: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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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2017年杭州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杭总工〔2013〕42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本会各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
经杭州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3-2017年杭州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贯彻实施,扎实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完成。
杭州市总工会
2013年4月25日
2013-2017年杭州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广大工会干部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中的作用,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根据市委《杭州市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市工会十四大提出“5年内对基层工会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轮训”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学习型工会组织建设,以健全培训体系、提升培训实效为目标,以提高工会干部“双服务”能力和建家治会水平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会工作需要,突出工会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创新理念、科学培训。在继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传统方法基础上,创新培训理念,整合培训资源,改进管理模式,
不断提高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3、全员培训、注重实效。培训对象覆盖全市专兼职工会干部。遵循分级、分类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注重提升工会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4、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形成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不断提升工会干部解决实际工作难题的能力。
三、目标任务
2013-2017年,用5年时间,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和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联动,对全市基层工会80514名专兼职工会干部全部轮训一遍。具体进度要求:2013年完成20%;2014年完成25%;2015年完成25%;2016年完成20%;2017年完成10%(各单位年度培训任务指导计划见附表)。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作风素质,使工会干部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
四、培训内容、对象和班次安排
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市总工会将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工会干部的履职需要,分级分类统筹培训。
(一)岗位资格培训班次。
培训对象:新任市总机关和产业、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新任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到岗后一年内(含到岗一年以上还没有参加上岗培训的)需参加岗位资格培训班脱产学习。
培训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等工会基础理论及工会基本业务知识,涉及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及群众工作等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工会干部轮训合格证书”,获得上岗资格。
组织承办单位:市总工会组织部依托市总干校或省总干校举办。市总干校每年举办8-10期岗位资格培训班,每期时间不少于3天。根据需要,适时调整。省总干校每期时间不少于5天。
(二)工会领导干部专题研讨培训班次。
培训对象: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干部。
培训内容:以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为主,或就当前某些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等,旨在帮助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拓展思维、开阔眼界、提高理论素养、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组织承办单位:市总工会组织部或全总、省总组织部。市总组织的专题培训班有:工会领导干部研修班;与市委党校联合办学的乡镇(街道)工会主席(主任)专题培训班和大型企业工会主席培训班等。每个培训班次培训时间一般为3到5天。
(三)工会业务培训班次。
培训对象:全市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
培训内容:工会的组织建设、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财务经审、资产监督管理、女工权益、信息报道等工会工作业务。
组织承办单位:市总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及各产业工会,依托市总干校举办。市本级的业务培训班由市总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总组织部提出办班计划,市总组织部汇总后提交主席办公会议审批同意。每个培训班次培训时间一般为1到3天,或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累计计算。针对非公企业工会干部人员少、兼职多、流动快的特点,要因地制宜,创新培训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要按照市总的计划和安排,做好人员选送工作,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每年有计划的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班。
(四)工会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次。
培训对象:全市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
培训内容:根据各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进行的各类更新知识培训。
组织承办单位:全市各级工会自行安排为主。各级工会机关的干部,要按各地人力社保局的要求,及时参加各类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公务员大讲堂和每年的干部学习新干线学习等,并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其它工会干部,则以各单位工会为主,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安排参加各类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班的学习,不断增强工会干部的工作适应性,提高工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资助一定比例费用为措施鼓励动员工会干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建立学习积分制度,鼓励工会干部业余学习。
五、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新阶段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党政及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事关工会工作全局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抓紧抓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公司、局)工会应根据本规划明确的培训任务,对本地区、本系统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安排,落实措施,争取纳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工会领导班子每年至少1次集中研究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和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市总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杭州市总工会主体培训班次管理办法》,每年下达市本级年度办班计划。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公司、局)工会负责调训人员选送推荐等统筹协调工作,在认真完成市总调训任务的基础上,负责指导、协调本级工会干部培训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作为市一级工会干部培训的补充,实现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市总各职能部室每年12月底要制定好来年的业务培训计划,并按要求报市总工会组织部统一管理。市总干校作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提升办学能力,以服务工会建设和工会工作为宗旨,以提高工会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重点,积极做好相关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创新培训方式
全市各级工会要以培训需求确立培训目标。市总干校要改进培训形式,分层次、按类别、多规格、全方位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对广大基层工会干部,要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提供“菜单式”、“学分制”、“咨询式”等培训服务,不断满足工会干部个性化、差别化的学习需求。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班形式,积极推行互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把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学习交流结合起来,提高培训效果。要建立完善网络教育培训平台,推动远程网络培训“在线学习”,实现工会干部培训资源共享。
(四)健全制度保障
要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推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 1、建立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工会组织要建立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档案,把参加和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作为干部工作考核、评选先进、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年年底,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要对当年培训工作进行一次统计和检查总结,并将来年的培训计划报市总组织部。市总组织部要按照具体进度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总干校应当在培训结束后将实际培训人数和培训评估情况及时报市总组织部。市总工会要把组织和完成干部调训、培训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年度通报。
2、建立办班归口审批制度。市总组织部是我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审核。市总各职能部门举办的培训班,须按程序进行申报,经市总组织部审核并报市总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办班计划也按上述程序报批。培训完成后,各部门要将培训情况报市总组织部备案。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直管工会自行组织举办的培训班,也要及时报市总组织部备案。
3、建立教育培训分级管理制度。采取分层次、分类别、分级管理的教育培训模式。市总工会负责全市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总体部署和指导,向全总、省总工会干部培训班次选送调训学员,负责市本级、所属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工会干部的培训,同时对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本级和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并完成上级培训的调训任务。部分经济发达、企业和职工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要负责本级和所属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的干部培训。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工会专兼职干部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上级指导下级,一级管一级的纵向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使得我市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实行全覆盖。
4、建立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全市各级工会在安排年度经费预算时,要根据年度办班计划,将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同时要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全市乡镇以上各级工会要加大投入,加强对现有干校和培训机构的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市总干校为主,各级职工学校、工会培训机构、培训点为补充的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共同承担起教育培训工会干部的重任。
5、建立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探索与市委党校、省总干校、市干部培训中心、知名高校等优质资源合作办班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积极选聘、邀请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工会干部担任各类培训班讲师,形成高理论素养、重实践指导于一体的适应我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优质师资队伍。
本规划自今年起实施。市总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杭州市总工会主体培训班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杭州市总工会主体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培训水平,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根据《2013-2017年杭州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总工会组织部是本市工会干部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每年年初下达市本级主体培训班次办班计划。
第三条 本办法所规范的市总工会主体培训班次主要指以下四类:第一类是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由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组织承办;第二类是乡镇街道或大型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班,由市总工会组织部依托市总干校等学校负责组织承办;第三类是工会业务培训班,由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承办,市总工会组织部协办;第四类是工会干部上岗资格培训班,由市总工会组织部依托市总干校负责组织承办。
第四条 市总工会主体培训班次各组织承办单位办班的内容和参加对象应与本部门的业务对象和工作性质相符合。培训期间不组织外出考察。各组织承办单位对培训班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各类培训班由各组织承办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提向市总工会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杭州市总工会主体培训班次申报审批表》,由市总组织部提交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办班计划也须按上述程序报批。
第六条 报请审批的内容包括:培训班名称、培训目的、参加对象、计划人数、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等。
第七条 各班次培训人数由市总工会组织部根据年度控制总量,各部门的申报计划适当调整。工会领导干部培训班或专题研讨班每年控制在1-2期,每期3-5天;乡镇街道或大型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班每年控制在1-2期,每期1-3天;工会业务培训班每年控制在8-12期,每期1-2天;工会干部上岗资格培训班每年控制在8-10期,每期3天。
第八条 举办各类工会干部培训班,不以盈利为目的。经审批同意的各类培训班由市总财务部根据《杭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开支规定》安排费用,原则上不再向参加人员收取费用。
第九条 各组织承办单位应当在培训班开班前,向市总财务部递交经费预算和培训通知。
第十条 各组织承办单位应当对每次培训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在每班次培训结束时,组织受训人员填写《杭州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班授课质量测评表》,将教师的授课质量及时反馈给培训机构;同时填写《杭州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班次质量评估表》,内容包括课程安排、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后勤保障等,并将测评结果反馈给市总工会组织部,以便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各组织承办单位应当在培训结束后将班次类别和实际参加培训的人数报市总组织部,经市总组织部核实签字后,向市总财务部提出结算申请,由市总财务部负责核拨。
第十二条 主体培训班次原则上要求在市总干校举办,市总干校要把承接市总工会各类培训班作为重要工作,努力加强组织管理,改进培训方式,建立师资储备,改善后勤保障,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总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市总工会主体培训班次申报审批表.doc
杭州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班授课质量测评表.doc
杭州市总工会干部培训班次质量评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