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本: 人力资源管理
毕业最低学分
80
最低修业年限
2.5
最高修业年限
5
基本修业年限
培养要求
主要培养学生掌握国内外人力资源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我国的人事制度和政策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具有调查、研究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社区组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职业指导等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西方经济学、工作分析、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员工福利管理、人员测评、实用心理学、劳动经济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