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财政学
毕业最低学分
80
最低修业年限
2.5
最高修业年限
5
基本修业年限
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既懂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又通财政税收实务的应用型人才,学生需掌握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够从事相关的财税管理、咨询服务、财务与会计实务等。毕业生适合从事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及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各大银行及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以及报社的财经报道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的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位。
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学 、纳税筹划、国际税收、国际金融、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财政学、纳税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