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会计学
毕业最低学分
80
最低修业年限
2.5
最高修业年限
5
基本修业年限
培养要求
主要培养适应各类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需要的管理领域的“专才”和会计领域的“通才”,既通晓国内会计准则又具有国际视野。毕业生适合在会计师事务所、国家机关、各种类型企业(含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实务及管理工作。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
西方经济学、高级会计学、会计信息系统、资产评估、国际金融、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财务分析、审计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