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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总工会举办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依法推进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强化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促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3月27日,拱墅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启动仪式暨提质增效试点单位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培训活动在纳德自由酒店隆重举行。活动由拱墅区总工会和米市巷街道总工会联合举办。区总工会、区人社局等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单位的分管领导,区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各提质增效试点单位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各街道(园区)总工会工作者等100余人参加活动。
  区总工会副主席潘子龙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词,同时就工资集体协商问题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随后,区人社局副局长罗芳芳宣布拱墅区“要约行动月”活动正式启动。提质增效试点单位之一的米市社区作为此次要约行动的代表,其辖区职工方与企业方首席代表在现场签订并递交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拉开了本次“要约行动月”的序幕。
  本次活动邀请到杭州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施琦授课,施老师从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出发,着重对《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区总工会副调研员杨林、区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章捷也分别围绕实务操作、审批流程等要点对工资集体协商问题进行了辅导。整场培训内容详实且富有针对性,学员们纷纷表示学有所值、学有所得,会将掌握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日后的工作实践中去,指导并推动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要约行动月”,督促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方位、广覆盖、规范化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拱墅区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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