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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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职工素质、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的现实一再表明,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中,人的素质占首位;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职工的素质不提高,企业不会有发展前途。
中办国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在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的同时,提出“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要求“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工人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发挥工会支持、监督和共青团动员、组织作用,确保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资金落实到位,并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并非简单地提高工资收入。两办《意见》明确指出,提高待遇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提高途径也并非都是用钱兑现。事实上,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职业技能培训是要花钱的。早在2006年,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就联合出台政策,明确“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遗憾的是,相当一段时间内,许多企业是否足额提取了这笔钱?是否用在了职工身上?谁来监督?几乎很少被人们关注。
毋庸讳言,一个时期以来,企业的职工教育、技能培训工作被淡化了。人们对教育的注意力更多地转向了学历教育、正规教育,企业似乎没有培训工作和相关开支。造成这种状况,企业经营理念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搞职工教育、技能培训不仅需要相当的资金,而且需要投入人力、精力,还可能占用生产时间,这些都会对企业效益产生影响,某些急功近利的企业经营者显然不愿接受,因此,对职业技能培训能不问就不问,对培训费能不提就不提,任由它逐渐淡化。
企业如此,职工怎样?由于社会地位不高,收入偏低,更由于劳动关系变化带来劳动者基本权益问题的凸显,对许多职工来说,职业选择、劳动报酬、劳动条件显得远比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更重要,即或有提升自我的要求,也大多是为了“跳槽”。因此,很少有人重视企业内的技能培训,更鲜见有人为此维权。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职工素质、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的现实一再表明,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中,人的素质占首位;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职工的素质不提高,企业不会有发展前途。如果错误地以为抓职工教育培训是“增加企业负担”,进而设法削弱这项工作,不仅短视,而且是在逃避企业社会责任。
上述现实情况表明,两办《意见》中许多要求不是无的放矢,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目的很明确——让更多的职工通过提升素质实现提高待遇。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落实。这里既有提高认识、组织实施问题,更有谁来监督、检查问题。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固然责无旁贷,已有的实践证明,工会组织通过企业民主管理的途径与方式介入,也是成功和有效的。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工会监督合理合法;从工会的职能看,同样责无旁贷。况且有了两办《意见》这个“尚方宝剑”,工会监督更是师出有名。
我们期待,借两办《意见》的东风,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出现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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