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召开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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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市总工会于12月22日召开杭州市劳动争议调处工作交流会,有关区总工会、市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管领导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交流了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研讨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疑难案件,对近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会上还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定期通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及职工诉求变化,为市总工会精准做好维权维稳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等事项进行了商定。大家学习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规定》等国家和省最新出台的劳动法规政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了权威讲解,为工会依法维权提供政策支持。市总劳动关系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别通报了今年工会法律援助的有关情况、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情况。积极参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是《工会法》《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法定职责,是工会依法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全市工会组织有专兼职劳动人事仲裁员234名,全年办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00余件,其中市本级办理56件。各区、县(市)总工会与同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密配合、互相协作,通过联合开展劳动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等途径,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尊法守法,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施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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