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下城区总工会“三项举措”助力防范处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岁末年初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易发高发期,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问题,不仅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涉及社会和谐稳定。区总工会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防范处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及时介入,努力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专项检查。结合“浙江无欠薪”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宣传《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继续在建会企业中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善协商共决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结合“七五普法”,通过送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园区活动,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提高职工法治观念以及讲大局、守法纪、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发挥区总工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做好困难农民工帮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给予救助。
  三是加强疏导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及时掌握企业工资支付基本情况。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主动深入到职工中去,了解和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解决职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做好安抚、疏导工作。同时及时通报相关街道、部门和上级工会,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朱瑛  高嫄)
  浏览次数:553

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浙ICP备11032011号   版权所有 杭州市总工会   网站建设 合众软件

Copyright@2014-2020 www.hzgh.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