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春风行动”关爱失独家庭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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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3日
各区、县(市)、开发区春风办、总工会、卫计委,各产业工会:
现将《杭州市“春风行动”关爱失独家庭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杭州市总工会
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
杭州市“春风行动”关爱失独家庭暂行办法
为健全完善杭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发挥杭州市“春风行动”扶贫济困的作用,完善杭州市失独家庭帮扶救助机制,构筑起杭州市帮扶“失独家庭”的社会力量体系,结合《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爱对象
户籍在杭州市主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二、主要形式
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杭州市慈善总会杭州网义工分会共同建立杭州市“春风行动”关心关爱失独家庭工作机制,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组织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配合,杭州市慈善总会杭州网义工分会具体开展日常关爱活动,通过社会力量关心失独家庭人员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接触社会,敞开心扉,走出阴影,再树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从受助到自助向乐于助人发展。
(一)上门走访慰问
1、每年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和失独父母的生日由杭网义工组织对所有的失独家庭进行上门走访慰问;
2、当失独家庭人员生病住院、发生意外事件和突发事件时,由杭州网义工分会组织进行个别上门走访慰问。
(二)提供精神关爱
根据每个失独家庭的不同需求,由杭网义工为他们提供涵盖精神慰藉、心理干预、庆祝生日等方面的关爱服务,组织他们参与各类社交、文体和公益活动。
(三)实施大病医疗救助
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失独家庭人员,符合主城区“春风助医”救助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或由杭网义工帮助向“春风行动”办公室申报,给予及时救助。
三、职责分工
(一)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1、对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管;
2、组织和协调对失独家庭慰问和关爱活动;
3、提供失独家庭“春风助医”的救助服务;
4、牵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交流工作。
(二)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提供杭州市主城区失独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
2、组织基层计生干部指导杭州网义工开展对失独家庭的慰问和关爱活动。
(三)杭州市慈善总会杭州网义工分会
1、组织义工开展失独家庭慰问工作;
2、对失独家庭人员的兴趣爱好、需求情况进行了解、汇总和归类,策划失独家庭关爱的具体活动;
3、组织失独家庭参加有关活动;
4、帮助符合主城区“春风助医”救助条件、患重特大疾病的失独家庭人员申报救助;
5、对失独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工作档案。
四、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负责政策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