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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工会“五有”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各区、县(市)、开发区(集聚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根据《杭州市“小三级”工会创建先进职工之家工作规划(2014-2017年)》和市总工会十四届五次全委会议部署要求,就“五有”职工之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党建带动为牵引、组织建设为基础、作用发挥为关键、健全机制为保障、职工满意为目标,广泛开展“五有”职工之家达标活动,努力实现基层工会活力明显提升,服务职工能力明显提高,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明显增强。

通过努力,2015年全市60%以上的单建基层工会基本达到“五有”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到2017年力争实现全市80%以上单建基层工会基本达到“五有”职工之家建设标准。

二、基本标准

根据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杭州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如下“五有”职工之家建设标准:

1、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等组织健全。基层工会按时换届。依法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及时进行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工会主席依法选举产生,工会干部依法配备,有一支热心服务职工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2、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深入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活动,送清凉、送温暖、帮扶困难职工工作常态化;按照“会、站、家”一体化工作思路,建设符合单位实际的职工服务站(中心)和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广泛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大力开展符合单位特点职工需求的劳动竞赛活动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等,积极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

3、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实现“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企业行政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一次劳动技能竞赛活动,开展一项职工全员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

4、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企业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依法独立管理、使用工会经费。基层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定期公布账目,接受职工监督。

5、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基层工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服务职工,工会活动正常,作用发挥明显。得到党政肯定、上级工会认可,会员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达到80%以上。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年内无发生拖欠职工工资案件和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年内未出现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方法步骤

把基层工会各项工作纳入到“五有”职工之家建设之中,按照“基层建家、会员评家,自行申报、上级验家”的思路和方法,开展“五有”职工之家创建活动。

1、制定考评细则。市总工会制定《杭州市基层工会达标、先进、示范职工之家考评细则》。依据“五有”职工之家基本标准,按照内容明确、条理清楚、易于量化、便于操作、直观反映的原则,分别制定“五有”达标、先进、示范职工之家的考评细则。

2、基层自行申报。基层工会根据自身的建设水平和会员评家情况,对照“五有”职工之家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向上一级工会申报“五有”达标、先进或示范职工之家。

3、上级工会验家。根据基层工会申报情况,原则上在2个月之内完成对申报对象的考评验收。对“五有”职工之家达标单位的验收,可委托乡镇(街道、园区)工会考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进行抽验。先进职工之家,由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考评,市总工会组织抽验。示范职工之家,由市总工会组织部牵头,会同各职能部室、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一同进行考核验收。

4、进行表彰奖励。对通过考评验收,达到先进职工之家标准的基层工会,市总工会给予通报表彰并授牌。在此基础上,选树一批杭州市示范职工之家,市总工会给予通报表彰、授牌和一定的建家补助。同时,将获得先进职工之家,作为企业工会兼职主席(副主席)享受补贴的前置条件,作为评比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作为向上级推荐模范职工之家的基本要求。

每年12月15日前,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向市总工会提交专题报告,将当年本地本产业所辖基层工会“五有”职工之家建设情况报市总工会备案。

附件:1.杭州市基层工会“五有”职工之家基本标准

       2.杭州市基层工会达标、先进、示范职工之家考评细则

                                              杭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附件1

杭州市基层工会“五有”职工之家基本标准

内容

     

备注

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组织健全

 

基层工会按时换届

 

工会主席(副主席)依法选举产生

 

工会干部依法配备,有一支热心服务职工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时办理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

 

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

 

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

送清凉、送温暖、帮扶困难职工等服务职工活动常态化

 

有符合单位实际的职工服务室(中心)和文体活动场所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服务单位发展、提升职工素质的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活动

 

每年至少有一项单位职工全员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

 

有针对全体会员的普惠服务制度

 

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

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工会会务公开制度、会员评家制度,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建立企(事)业民主管理“3+X”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规范,各项职权落实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

机关事业单位不作要求

有健全的工会工作制度(如工会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活动制度、慰问家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

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留成部分及时足额到位

 

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定期公布账目,接受职工监督

 

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

建立会员名册、会籍管理规范,职工入会率(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达到85%以上

 

年内无拖欠工资案件和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年内无重大劳动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

 

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分别达80%以上

 

 

附件2

杭州市基层工会“五有”职工之家达标考评细则

内容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25

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组织健全

5

 

 

基层工会按时换届

3

 

 

工会主席(副主席)依法选举产生,工会干部依法配备,有一支热心服务职工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10

 

 

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时进行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

3

 

 

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

4

 

 

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20

送清凉、送温暖、帮扶困难职工等服务职工活动常态化

6

 

 

有符合单位实际的职工服务室(中心)和文体活动场所

4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服务单位发展、提升职工素质的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活动

4

 

 

每年至少有一项单位职工全员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

3

 

 

有针对全体会员的普惠服务制度

3

 

 

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20

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工会会务公开制度、会员评家制度,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5

 

 

建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3+X”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规范

5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此项内容机关事业单位不作要求)

5

 

 

有健全的工会工作制度(如工会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活动制度、慰问家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

 

 

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15

 

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留成部分及时足额到位

7

 

 

工会独立建帐,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4

 

 

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定期公布账目,接受职工监督

4

 

 

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20

建立会员名册、会籍管理规范,职工入会率(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达到85%以上

4

 

 

年内无拖欠工资案件和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5

 

 

年内无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

3

 

 

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分别达80%以上

8

 

 

备注

考核验收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察看、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随机测评等形式

 

考评打分说明

 

    一、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少一项扣1分,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基层工会未按时换届,扣3分;工会主席(副主席)未依法选举产生,扣5分;工会干部未依法配备,扣3分;没有热心服务职工的积极分子队伍,扣2分;没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扣2分,未及时进行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扣1;未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缺一个扣2分。

二、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

送清凉、送温暖、帮扶困难职工等服务职工活动,缺一项扣2分;建有符合单位实际的职工服务室(中心)和文体活动场所,缺一个扣2分;开展一次服务单位发展、提升职工素质的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活动,缺一项,扣2分;未开展单位职工全员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扣3分;未建立针对全体会员的普惠服务制度,扣3分。

三、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

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工会会务公开制度、会员评家制度,缺一项扣1分,未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扣2分;建立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3+X”制度,缺一项扣1分,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扣3分,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扣2分;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缺一项扣1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缺一项扣1分;有健全的工会工作制度(如工会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活动制度、慰问家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缺一项扣1分。

四、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

未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的,扣3分,留成部分未及时到位的,扣1.5分,未足额到位,扣1.5分;工会独立建帐,得1分,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得2分,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得1分;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得2分,定期公布账目,接受职工监督,得2分。

五、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

建立会员名册、会籍管理规范,缺一项扣1分;职工入会率(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低于85%,扣2分;年内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扣2分,发生因劳动争议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扣3分;年内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扣3分;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分别达80%以上,未达到一项扣4分。

六、说明:凡单项为零分的一票否决,总分达90分的为基本达标,95分以上为达标。

 

 

 

杭州市国有(集体)企业工会先进“职工之家”考评细则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审定分

党政重视支持

12

创建工作列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

2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一次。

2

 

 

 

行政支持工会工作,提供工会活动必要的场地、时间等。

2

 

 

 

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并落实待遇。党员工会主席进入企业党委(支部)班子。

6

 

 

 

制度

机制完善

 

22

工会工作有计划,工会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资料齐全。

2

 

 

 

工会独立建账,工会经费足额拨缴,按浙江省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以上标准实施管理。

2

 

 

 

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操作程序规范,各项职权落实。

6

 

 

 

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有职工代表,并依法参与企业管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中应当有工会负责人。

4

 

 

 

职工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帮扶救助等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健全。

8

 

 

 

维权

帮扶到位

 

22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

4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和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并达标。

4

 

 

 

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措施宣传,职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80%以上。

5

 

 

 

开展“安康杯”竞赛和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实施劳动保护工作分级管理,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妥善解决劳动争议。

5

 

 

 

职工生产生活情况清楚,及时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职工和劳模的服务工作。

4

 

 

 

工会活动

经常

 

19

有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群众性文体活动经常活跃。

5

 

 

 

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五爱”职工价值观教育。

3

 

 

 

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6

 

 

 

做好“工人先锋号”、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培养、推荐、宣传和管理工作。

5

 

 

 

自身建设过硬

20

按时换届,规范选举工作,工会组织健全。

2

 

 

 

工会干部经过上岗培训,按要求参加各类业务培训。

2

 

 

 

建立会员名册,动态管理。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签订劳务派遣工会员委托管理协议。

4

 

 

 

实行会务公开制度,公开形式多样、内容真实、时间及时。

4

 

 

 

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开展会员评家活动,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达90%以上。

8

 

 

 

加分项

5

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

1-5

 

 

 

备注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察看、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

 

考评打分说明

 

一、党政重视支持

创建工作未列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少一项扣1分;党组织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未落实,此项不得分;工会必要的活动场地和时间不能保证,视情给予扣分;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待遇不落实各扣2分;党员工会主席未进入企业党委(支部)班子的,扣2分。

二、制度机制完善

工会工作计划、工会活动方案、总结不全视情扣0.5-1分,资料台账不全的,视情扣0.5-1分;工会未独立建账此项不得分,工会经费未足额拨缴或未按浙江省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以上标准实施管理,视情扣1-2分;未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此项不得分,操作不规范、职权不落实视情扣1-2分;未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此项不得分,厂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视情扣1-2分;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无职工代表各扣1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中无工会负责人的,扣2分;服务职工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

三、维权帮扶到位

未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的,此项不得分,未按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扣2分。未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各扣2分,未履行好工会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责的,视情扣1-2分;未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和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此项不得分,不达标的,视情扣1-2分。未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措施宣传的,视情况扣0.5-1分;职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到80%,各扣1分;未开展“安康标”竞赛活动扣2分,未实施劳动保护分级管理的,扣1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的,视情扣0.5-1分;发生劳动争议上访事件的,视情况扣1-2分;发生困难职工帮扶不到位、职工和劳模的服务不到位而上访的,视情况各扣2-4分。

四、工会活动经常

没有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各扣1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落实、不活跃、职工不满意的,视情扣1-2分;没有按规定开展职工思想教育活动此项不得分,教育活动无计划、无方案、不落实的视情给予扣0.5-1分。未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的,每项1分;未做好先进培育推荐等工作的,视情扣1-2分,对先进模范宣传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视情况扣1-2分。

五、自身建设过硬

未按规定进行换届扣1分,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少一个1分;工会干部未参加上岗培训扣1分,未按要求参加工会干部培训的,扣1分;职工入会率低于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该项赋分扣完,没有会员花名册扣1分;有劳务派遣用工的,未与派遣单位签订工会会员委托管理协议的,扣1;未落实会务公开制度或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的视情扣1-4分;未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各扣2分,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低于90%的各扣2分。

六、加分项:特色工作是指单位工会长期坚持的有单位特色的受职工群众欢迎的工会工作;创新工作是指单位工会原创的在全市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或受到市级以上工会肯定并予以推广的,视情给予加1-5分。

、有《杭州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十种情况之一的,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满意率低于90%的或考核总分未达到90分的,不能评为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杭州市非公企业工会先进“职工之家”考评细则

内容

考评内容及基本要求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审定分

党政重视支持

10

创建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

2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一次。

2

 

 

 

行政支持工会工作,提供工会活动必要的场地、时间等。

2

 

 

 

依法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并落实待遇。

4

 

 

 

制度机制完善

21

工会有办公场地,工会工作有计划,工会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资料齐全。

3

 

 

 

工会独立建账,工会经费足额拨缴,按浙江省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以上标准实施管理。

2

 

 

 

建立健全和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或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4

 

 

 

依《公司法》规定设有职工董事、监事的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企业职代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董、监事的候选人中应当有工会负责人。

4

 

 

 

职工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帮扶救助等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健全

8

 

 

 

维权帮扶到位

26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

6

 

 

 

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并达标。

3

 

 

 

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措施宣传,职工群众知晓率80%以上。

7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妥善解决劳动争议

6

 

 

 

职工生产生活情况清楚,及时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职工和劳模的服务工作。

4

 

 

 

工会活动经常

18

有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群众性文体活动经常活跃。

5

 

 

 

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职工树立“五爱”职工价值观。

3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职工技能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帮助职工提升技能。

6

 

 

 

做好劳模先进的培育、推荐、宣传和管理工作。

2

 

 

 

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实施劳动保护工作分级管理。

2

 

 

 

自身建设过硬

20

按时换届选举,工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2

 

 

 

工会干部经过上岗培训,按要求参加工会业务培训。

2

 

 

 

建立会员名册,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有劳务派遣工的,签订劳务派遣工会员委托管理协议。

5

 

 

 

实行会务公开制度,公开形式多样、内容真实、时间及时。

3

 

 

 

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开展会员评家活动,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满意率达到90%以上。

8

 

 

 

加分项

5

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

1-5

 

 

 

备注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察看、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

 

考评打分说明

一、党政重视支持

创建工作未列入本级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少一项扣1(如企业没有党组织,此项不扣分);党组织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未落实,此项不得分(如企业没有党组织,此项不扣分);工会活动场地和时间不能保证,视情扣0.5-2分。未依法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待遇不落实各扣2分。

二、制度机制完善

工会无办公场地,扣1分,工会工作有计划、工会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资料齐备,少一项扣1分,该项赋分扣完为止。工会未独立建账此项不得分,工会经费拨缴不足额、管理使用不规范,视情扣0.5-1分;未按浙江省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以上标准实施管理的,扣1分。未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或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的,此项不得分;职权不落实、程序不规范的,少一项扣1分,该项赋分扣完为止。公司制企业职工董、监事产生不规范的,扣2分,候选人中没有工会负责人的,扣2分。各类服务职工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

三、维权帮扶到位

未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的,此项不得分。未按规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扣2分。未按规定签订好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各扣2分;未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的,扣2分。未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和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此项不得分;未达标的,扣2分。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宣传,缺一项各扣1分,职工群众知晓率不到80%的,视情况扣1-3分。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不到位的,视情扣1-2分,职工各项权益维护不到位的,视情况扣1-2分,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扣2分,发生劳动争议不能及时调处、引发严重群体事件视情扣4-6分。有困难职工因帮扶不到位、职工和劳模因服务不到位而上访的,视情况各扣1-2分,直到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四、工会活动经常

没有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各扣1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落实、不活跃、职工不满意的视情扣1-3分。未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的,扣2分,教育活动无计划、无方案、不落实的视情扣0.5-1分。未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的,视情况缺一项1-2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为止。未做好先进培育推荐等工作的,视情扣1-2分。未开展“安康标”竞赛活动,此项不得分;未开展劳动保护分级管理的,视情况扣1-2分,。

五、自身建设过硬

未按规定进行换届扣1分,工会各类组织少一个1分;工会干部没按规定参加上岗培训扣1分,未按要求参加工会业务培训的扣1分;没有会员花名册扣1分;职工入会率低于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直至该项赋分扣完;有劳务派遣用工的,未与派遣单位签订工会会员委托管理协议的扣1。未落实会务公开制度或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的视情扣1-3分;未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各扣2分,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低于90%的各扣2分。

加分项:特色工作是指单位工会长期坚持的有单位特色的受职工群众欢迎的工会工作;创新工作是指单位工会原创的在全市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或受到市级以上工会肯定并予以推广的,视情给予加1-5分。

、有《杭州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十种情况之一的,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满意率低于90%的,考核总分未达到90分的,均不能评为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先进“职工之家”考评细则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审定分

党政重视支持

10

创建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

4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一次。

2

 

 

 

按规定配备工会干部、并落实待遇。

2

 

 

 

行政支持工会工作,提供工会活动必要的场地、时间等。

2

 

 

 

制度

机制完善

 

25

工会独立建账,工会经费足额拨缴,按浙江省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以上标准实施管理。

4

 

 

 

建立和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程序规范,各项职权落实。

4

 

 

 

建立和推行形式多样的事务(校务、院务、所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制度。

4

 

 

 

建立和落实会员代表常任制、会务公开和会员评家制度。

5

 

 

 

职工素质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帮扶救助等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健全。

8

 

 

 

维权

帮扶到位

 

20

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倾听干部职工呼声,反映干部职工要求,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

5

 

 

 

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工会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干部职工知晓率、参与率80%以上。

5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依法维护干部职工的工作、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

5

 

 

 

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情况清楚,及时做好困难干部职工的帮扶、干部职工和劳模的服务工作。

5

 

 

 

工会活动

经常

 

25

重视职工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有载体、有内容、有成效。

5

 

 

 

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学习、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活动。做好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选树、宣传和管理工作。

8

 

 

 

有必要的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活跃,形式多样。

7

 

 

 

组织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对单位内部事务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

5

 

 

 

自身建设过硬15

按时完成换届选举,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5

 

 

 

工会干部经过上岗培训,按要求参加工会业务学习。

2

 

 

 

干部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建立会员名册。

3

 

 

 

开展会员评家、民主评议活动,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达90%以上。

5

 

 

 

加分项

5

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

1-5

 

 

 

备注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察看、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

 

 

考评打分说明

一、党政重视支持

创建工作未列入本级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此项不得分;党组织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未落实,此项不得分;未按照规定配备工会干部扣1分,待遇不落实扣1分;行政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和支持不力,工会活动场地和时间不能保证,视情给予扣0.5-2分。

二、制度机制完善

工会未独立建账此项不得分,工会经费拨缴不足额、管理使用不规范,视情扣1-2分;未按浙江省工会财务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以上标准实施管理,视情况扣1-2分。未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此项不得分,操作不规范、职权不落实视情给予扣0.5-2分;未建立和实行事务(校务、院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制度或弄虚作假此项不得分,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视情给予扣1-4分。未建立实会员代表常任制、会务公开和会员评家制度,每项扣2分。服务干部职工的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

三、维权帮扶到位

工会未及时反映职工呼声和需求的,视情给予扣0.5-2分,造成职工上访的,扣3分。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宣传,缺一项各扣1分,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不到80%以上的,视情况扣1-3分。未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扣2分;干部职工因工作、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等原因上访的,视情扣1-5分,发生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此项不得分;未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机制,此项不得分;因帮扶救助工作和劳模服务不到位而造成职工上访的,视情给予扣2-5分。

四、工会活动经常

未按规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的,此项不得分,教育活动无计划、没方案、不落实、成效不明显视情给予扣1-3分;未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活动,每项扣1分;没有做好先进、创新工作室的选树、宣传和管理工作的,不得分。无职工活动场所,扣2分,无工会宣传阵地,扣1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落实、不活跃、职工不满意的,视情扣1-3分;未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单位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此项不得分。

五、自身建设过硬

未按规定进行换届扣2分,工会组织不健全的,少一个1分;工会干部未经过上岗培训扣1分,未参加工会干部业务学习扣1分;干部职工入会率低于98%,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扣1分,直至该项赋分扣完,没有会员花名册扣1分;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此项不得分,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低于90%的各扣2分。

加分项:特色工作是指单位工会长期坚持的有单位特色的受职工群众欢迎的工会工作;创新工作是指单位工会原创的在全市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或受到市级以上工会肯定并予以推广的,视情加1-5分。

、有《杭州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十种情况之一的,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满意率低于90%的,考核总分未达到90分的,均不能评为市级先进“职工之家”。

 

杭州市国有(集体)企业工会示范“职工之家”考评细则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审定分

党政重视支持

12

创建工作列入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2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次。

2

 

 

 

建立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良好机制

2

 

 

 

按规定比例配备工会干部,200人以上的企业设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工会干事,并落实待遇。

6

 

 

 

制度

机制

完善

 

22

工会工作台帐清楚,资料齐全。

2

 

 

 

工会独立建账,工会经费按时足额拨缴,财务管理规范。

2

 

 

 

有职代会操作细则,建立并落实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和职工提案征集制度,落实好职工“五权”(知情权、建议权、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厂务公开形式多样,内容真实。

5

 

 

 

公司制企业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作为职工董(监)事的候选人,职工董(监)事经职代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职工监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3

 

 

 

职工素质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帮扶救助等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健全。

10

 

 

 

维权

帮扶

到位

 

21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

4

 

 

 

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并获企业社会责任建设A级企业。

5

 

 

 

获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分级管理达A级标准。

2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妥善解决劳动争议。

4

 

 

 

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措施宣传,职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90%以上。困难职工的帮扶、职工和劳模的服务到位。

6

 

 

 

工会

活动

经常

 

20

有“新杭州人文化家园”或 文体活动设施健全,经常性开展全员性文体活动。至少有2个以上文体兴趣小组,全年开展文体活动和培训讲座不少于12次,80%以上的职工积极参与。

5

 

 

 

将企业文化与“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结合,开展“五爱”职工价值观教育。

3

 

 

 

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形成常态化。

6

 

 

 

形成“工人先锋号”、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选树、培养、推荐、宣传、帮带和管理的工作模式

6

 

 

 

自身

建设

过硬

20

将工会常识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内容之一,有新员工入会仪式,增强会员意识。

2

 

 

 

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二级单位建会率达100%,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入会率达95%以上。

4

 

 

 

网上与网下结合,开展“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有方案、有评比、有活动阵地及设施。

4

 

 

 

坚持会员代表常任制,开展会员评家活动,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达95%以上。

8

 

 

 

加分项

5

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

1-5

 

 

 

备注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察看、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

考评打分说明

一、党政重视支持

创建工作未列入本级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并占一定分值,少一项扣1分;党组织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未落实,此项不得分,少一次扣1分;未形成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良好机制,扣2分;未按3%比例配备工会工作人员的,扣1分;200人以上的企业未设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工会干事,扣3分,相关待遇未落实的,扣2分。

二、制度机制完善

历年工会工作台帐不完整的,视情扣1-2分;工会未独立建账或工会经费未能按时足额拨缴的,此项不得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未制定职代会操作细则,扣1分,未建立并落实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民主评议、提案征集制度的,各扣1分,未全面落实职工“五权”的,视情况扣0.5-1分;厂务公开未开展,形式、内容等不到位的,视情况扣1-2分;公司制企业董事会没有职工代表的,扣1分,工会主席(副主席)没有作为职工董(监)事候选人的,扣1分,监事会中职工监事不到三分之一的,扣1分;职工素质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帮扶长效机制不健全的,少一项扣2分。

三、维权帮扶到位

未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此项不得分;未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各扣1分,未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扣2分;未参加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此项不得分,没有获得企业社会责任建设A级企业的,扣3分;未获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扣1分,未达到劳动保护工作分级管理A级标准,扣1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的,视情扣1-2分;未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各扣1分,没有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扣1分;未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宣传,职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未达到90%,视情各扣0.5-1分;困难职工因帮扶不到位上访的,扣2分;职工和劳模因服务未到位而上访的,各扣1分。

四、工会活动经常

没有“新杭州人文化家园”或文体活动设施不健全的,视情扣0.5-2分,文体兴趣小组不到2个的,少1个扣0.5分,全年开展文体活动和培训讲座少于12次的,少1次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未经常性开展全员性文体活动,视情扣0.5-2分;未将企业文化与“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结合的,扣2分,未在职工群众中开展“五爱”职工价值观教育的,扣1分;劳动竞赛、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未形成常态化的,每项1分,先进、劳模、“工人先锋号”、“创新工作室”的选树、培养和宣传、帮带、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每项视情扣1-2分。

五、自身建设过硬

未举行新员工入会仪式的扣1分,未将工会常识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的,扣1分。未按时换届扣1分,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扣1分。二级单位建会率未达100%,扣2分;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入会率未达到95%,扣2分。未开展网上“职工之家”建设的,扣1分;未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扣1分,“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无活动阵地及设施,各扣2分。未坚持会员代表常任制,扣2分,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扣2分,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未达到95%,各扣2分。

六、加分项:特色工作是指单位工会长期坚持的有单位特色的受职工群众欢迎的工会工作;创新工作是指单位工会原创的在全市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或受到市级以上工会肯定并予以推广的,视情给予加1-5分。

七、有《杭州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十种情况之一的,社会责任建设未达B级标准、劳动保护分级管理未达A级标准、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满意率未达95%的、考核总分未达到95分以上的,都不能评为市级示范“职工之家”。

杭州市非公企业工会示范“职工之家”考评细则

内容

考评内容及基本要求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审定分

党政重视支持

10

创建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

2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一次。

2

 

 

 

200人以上的企业设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工会干事,并落实待遇。

4

 

 

 

行政支持工会工作,提供工会活动必要的场地、时间等。

2

 

 

 

制度机制完善

 

20

工会有办公场地,工会工作有计划,工会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资料齐全。

2

 

 

 

工会独立建账,工会经费按时足额拨缴,财务管理规范。

2

 

 

 

有职代会操作细则,建立并落实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和职工提案征集制度,落实好职工“四权”(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厂务公开或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6

 

 

 

公司制企业职工监事的候选人中有工会负责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不少于1/3

2

 

 

 

职工素质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帮扶救助等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健全。

8

 

 

 

维权帮扶到位

 

25

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每年至少一次,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积极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并获社会责任建设B级以上(含B级)企业。

8

 

 

 

获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分级管理达到A级标准。

2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妥善解决劳动争议 。

5

 

 

 

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等政策措施宣传,职工知晓率、参与率达到85%以上。

6

 

 

 

职工生产生活情况清楚,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和劳模服务工作及时到位。

4

 

 

 

工会活动经常

 

20

有“新杭州人文化家园”或 文体活动设施健全,经常性开展全员性文体活动。至少有至少有2个以上文体兴趣小组,全年开展文体活动和培训讲座不少于12次,80%以上的职工积极参与。

5

 

 

 

将企业文化与“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有效结合,在职工群众中开展“五爱”职工价值观教育。

3

 

 

 

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职工技能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帮助职工提升技能。

6

 

 

 

形成“工人先锋号”、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选树、培养、推荐、宣传、帮带和管理的工作机制。

6

 

 

 

自身建设过硬

20

将工会常识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内容之一,有新员工入会仪式,增强会员意识。

2

 

 

 

按时换届选举,规上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二级单位建会率达到100%,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入会率达95%以上。

4

 

 

 

网上与网下结合,开展“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二级单位参与率达到85%以上。

4

 

 

 

坚持会员代表常任制,开展会员评家活动,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达95%以上。

8

 

 

 

加分项

5

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

1-5

 

 

 

备注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察看、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

考评打分说明

一、党政重视支持

创建工作未列入本级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少一项扣1(如企业没有党组织,此项不扣分)。党组织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未落实,此项不得分(如企业没有党组织,此项不扣分)200人以上的企业未设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工会干事,此项不得分;待遇不落实,视情况扣1-2分。行政对工会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工会活动场地和时间不能保证,视情扣1-2分。

二、制度机制完善

工会没有办公场地,扣1分,工会工作有计划、工会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资料齐备,少一项扣1分,该项赋分扣完为止。工会未独立建账此项不得分,工会经费拨缴不足额、管理使用不规范,视情扣1-2分;没有职代会操作细则,扣1分;未建立并落实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和职工提案征集制度,各扣1分;未落实好职工“四权”,扣1分;未落实厂务公开或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扣1分。公司制企业职工监事候选人中没有工会负责人的,扣1分,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少于1/3的,扣1分;各类服务职工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每项扣2分。

三、维权帮扶到位

未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扣6分,未开展工资协商谈判的,扣2分;未按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各扣2分;未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扣2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未达到B级的,此项不得分;未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扣2分;未达到劳动保护工作分级管理A级标准,扣1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到位的,视情扣1-2分。未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各扣1分;没有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扣2分。未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视情况各扣0.5-1分;职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未达到85%,各扣1分。发生困难职工因帮扶不到位上访的,职工和劳模因服务未到位上访的,视情况各扣0.5-2分。

四、工会活动经常

没有“新杭州人文化家园”或文体活动设施不健全的,视情扣0.5-2分,文体兴趣小组不到2个的,少1个扣0.5分,全年开展文体活动和培训讲座少于12次的,少1次扣0.5分,此项分扣完为止,未经常性开展全员性文体活动,视情扣0.5-2。未将企业文化与“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结合的,扣2分;没有开展职工思想教育活动此项不得分;教育活动无计划、无方案、不落实的视情给予扣0.5-1分。未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职工技术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的,每项1分;先进劳模的选树、培养、推荐、宣传、帮带和管理等机制不健全的,缺一项扣1分。

五、自身建设过硬

未将工会常识作为新职工入职培训内容的,扣1分;未举行新职工入会仪式的扣1分。未按时完成换届选举扣1分,规上企业工会主席不是直选产生的,扣0.5分;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扣1分。二级单位建会率未达到100%,扣2分,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入会率未达到95%以上,扣2分。未开展网上“职工之家”建设的和“职工小家”建设,各扣1分;二级单位“职工之家”建设参与率未达85%,视情扣0.5-2分;未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扣2分,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的,扣2分,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未达到95%,各扣2分。

加分项:特色工作是指单位工会长期坚持的有单位特色的受职工群众欢迎的工会工作;创新工作是指单位工会原创的在全市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或受到市级以上工会肯定并予以推广的,视情给予加1-5分。

、有《杭州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十种情况之一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未达B级企业、劳动保护分级管理未达A级企业、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的满意率未达95%的、考核总分未达95分的,均不能评为市级示范“职工之家”。

 

 

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示范“职工之家”考评细则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审定分

党政重视支持

12

创建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

2

 

 

 

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一次。

2

 

 

 

按规定配备工会干部、200人以上的单位设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工会干事,并落实待遇。

4

 

 

 

行政支持工会工作,保证工会活动必要的场地、时间等。

2

 

 

 

工会有办公场地,工会组织网络、工作职责上墙。

2

 

 

 

制度

机制完善

 

20

工会独立建账,工会经费足额拨缴,财务管理规范。

2

 

 

 

建立和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程序规范,各项职权落实。

3

 

 

 

建立健全形式多样的事务(校务、院务、所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时间。

4

 

 

 

建立会员代表常任制、会务公开和会员评家制度。

6

 

 

 

职工素质提升、职工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和帮扶救助等服务职工长效机制健全。

5

 

 

 

维权

帮扶到位

 

20

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倾听干部职工呼声,反映干部职工要求,规范职工疗休养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

5

 

 

 

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工会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干部职工知晓率、参与率90%以上。

5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依法维护干部职工的工作、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

5

 

 

 

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情况清楚,及时做好困难干部职工的帮扶、干部职工和劳模的服务工作。

5

 

 

 

工会活动

经常

 

25

重视职工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有载体、有内容、有成效。

5

 

 

 

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活动。做好先进模范、创新工作室的选树、宣传和管理工作。

8

 

 

 

有必要的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活跃,形式多样。

6

 

 

 

组织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对单位内部事务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

6

 

 

 

自身建设过硬18

将工会常识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内容之一,举行新员工入会仪式,增强会员意识。

2

 

 

 

干部职工(含编外用工人员)入会率达到98%以上,建立会员名册。

5

 

 

 

网上与网下结合,开展“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有方案、有评比、有活动阵地及设施。

5

 

 

 

开展会员评家、民主评议活动,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达95%以上。

6

 

 

 

加分项

5

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

1-5

 

 

 

备注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实地察看、个别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逐项进行打分。

考评打分说明

一、党政重视支持

创建工作未列入本级党建工作目标和达标评先内容,此项不得分;党组织专题研究工会工作未落实,此项不得分;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工会干部扣2分,待遇不落实扣2分;行政对工会工作重视不够和支持不力,工会活动场地和时间不能保证,视情给予扣0.5-2分。工会没有办公场地,扣1分;工会组织网络、工作职责未上墙,视情况扣0.5-1分。

二、制度机制完善

工会未独立建账此项不得分,工会经费拨缴不足额、管理使用不规范,视情扣1-2分。未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此项不得分,操作不规范、职权不落实视情给予扣0.5-1分。未建立和实行事务(校务、院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等)公开制度或弄虚作假此项不得分,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视情给予扣1-4分。未建立会员代表常任制、会务公开、会员评家制度的,各扣2分。服务干部职工的长效机制不健全的,每项各扣1分。

三、维权帮扶到位

工会未及时反映职工呼声和需求的,视情给予扣0.5-2分,造成职工上访的,扣3分。做好“春风行动”、医疗互助、会员意外伤害保险、女职工关爱行动等政策宣传,缺一项各扣1分,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不到90%以上的,视情况扣1-3分。未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扣2分,干部职工因工作、休息休假权益得不到保障等原因上访的,视情扣1-5分,发生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此项不得分;未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机制,此项不得分;因帮扶救助工作和劳模服务不到位而上访的,视情给予扣2-5分。

四、工会活动经常

未按规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的,此项不得分,教育活动无计划、没方案、不落实、成效不明显视情扣1-3分;未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合理化建议、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劳动竞赛等活动,每项扣1分;没有做好先进、创新工作室的选树、宣传和管理工作的,不得分。没有必要的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此项不得分;未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或者活动不经常,视情况扣1-2分。未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单位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此项不得分。

五、自身建设过硬

未将工会常识作为新职工入职内容的,扣1分;未举行新职工入会仪式的扣1分。干部职工(含编外用工人员)入会率未达到98%以上,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到此项分数扣完为止;会员名册不全,视情况扣1-2分。未开展网上“职工之家”建设和“职工小家”建设的,各扣2分;活动阵地及设施不全的,视情扣1-2分。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扣2分,会员群众对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满意率未达到95%,各扣2分。

加分项:特色工作是指单位工会长期坚持的有单位特色的受职工群众欢迎的工会工作;创新工作是指单位工会原创的在全市有推广价值的工作,或受到市级以上工会肯定并予以推广的,视情给予加1-5分。

、有《杭州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十种情况之一的,会员满意率未达到95%,考核总分未达到95分以上的,均不能评为市级示范“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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