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职工免费技能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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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为深入实施“138”蓝领成才工程, 深化“名师带高徒”活动,加快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产业大军,为推进“一基地四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14年职工免费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市、区县(产业)级职业技能带头人及徒弟;
2.市区两级已建会企业的职工技术骨干。
上述人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全年完成8000名职工免费技能培训任务,其中3000名为一线高技能人才。(附《杭州市2014年职工免费技能培训任务分解表》)。
三、培训主体
由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也可委托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组织安排相关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万名职工免费培训分为职业技能培训和业务类培训两种。职业技能培训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业务类培训为职业技能工种以外的人员参加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的相关培训。其中,职业技能培训占总的培训的比例不低于90%。
五、补助标准
区、县(市)总工会培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费用按核定标准(含职业技能鉴定费,下同)补助100%;培训初级工、中级工及业务类的费用按核定标准补助70%。产业工会组织的免费培训费用按核定标准补助100%。
同一对象一年内参加多次培训的,只能按上述标准补助一次。培训实际培训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
六、补助程序
1.职工技能培训费用,入学时先由所在单位工会或职工个人垫付,培训结束后,凭培训发票和晋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业务类培训凭培训发票)到所在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或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报销。
2.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和杭州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11月底前将培训结果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属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上报《杭州市万名职工免费技能培训结果汇总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报销凭证复印件。属业务类培训的,要求上报《杭州市万名职工免费技能培训结果汇总表》和报销凭证复印件。
3.市总工会经审核确认后,统一核拨补助费用。
七、培训要求
1.培训要通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工技能培训基地举行,要方便职工的工作生活,就近安排业余时间参加培训。
2.各培训点要按照节约办学原则,从严从紧控制培训费用。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求补助的人数,不得超过市总工会下达的技能培训目标数。
3.各区、县(市)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建立免费培训专项资金,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创造条件,建立和扩大职工技能培训基地(中心),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和计划于5月底前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备案。
4.不明事宜,由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负责解释。
杭州市总工会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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