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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支持五县(市)加大对困难群众助学助医力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各区、县(市)、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春风行动办公室:
  为构建“城乡统筹、全面覆盖,分级实施、上下联动,保障有力、健康持续”的全市一体化帮扶救助体系,促进我市帮扶救助工作均衡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次“春风行动”的通知》(市委办发〔2012〕147号)精神,现就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加大对五县(市)困难群众助学援助和大病救助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支持五县(市)加大对困难群众助学援助和大病救助力度,是我市深化“春风行动”,进一步破解困难群众上学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帮扶救助体系、推进民生保障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是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实践。各地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困难群众圆“大学梦”、“健康梦”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做好困难群众助学援助和大病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春风行动”帮扶平台的统筹整合作用,努力实现“不让一户困难家庭因学因病而生活不下去”的目标,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应助尽助。坚持发现一人、救助一人,救助一人、解决一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把因学因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到帮扶救助范围,让他们真切享受“春风行动”的实惠。
  (二)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坚持把破解困难群众“上学难”、“看病贵”问题作为帮扶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低保家庭、残保对象、特困职工家庭等持证困难家庭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完善大学生助学政策,实施“春风行动”大病救助,着力保障因学致困、因病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上下联动、提升标准。坚持区县(市)主体、属地管理的要求,各地在原有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助学助医政策机制,加大“春风行动”资金募集和投入,市“春风行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欠发达地区予以支持,上下联动,努力缩小与杭州市区的差距,确保帮扶救助标准明显提升。
  三、支持五县(市)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助学力度
  市“春风行动”将“娃哈哈·春风助学”项目向五县(市)延伸,提高对困难家庭的助学水平。
  (一)助学对象
五县(市)范围内,子女在全日制高校就读专科、本科学业的持有有效期内县(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核 发证件的低保、残保、特困职工等困难家庭。
  (二)助学标准
  每生每学年3000元助学金。
  (三)助学资金
  市“春风行动”每年从募集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五县(市)持证困难家庭大学生助学的资金补缺。补缺资金根据各地持证困难家庭大学生人数、助学标准、资金筹集情况和“春风行动”工作力度安排。
  (四)助学程序
  各地负责制定“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金发放管理办法,按照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和发放的程序规范实施,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并根据实际助学情况建立助学台账,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市春风办结报补缺资金。
  四、支持五县(市)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助医力度
  市“春风行动”对五县(市)持证困难家庭实施“春风行动”大病救助,提高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水平。
  (一)救助对象
  五县(市)范围内,家庭成员因大病住院治疗(含规定病种门诊),当年度(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其医疗费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和医疗救助、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后,个人仍需承担较大数额自负医疗费的持有有效期内县(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核发证件的低保、残保、特困职工等困难家庭。
  (二)救助标准
  原则上与当地民政部门临时救助标准相同,最高救助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经济较困难县(市)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三)救助资金
  每年在市“春风行动”募集资金中安排。
  (四)救助程序
  “春风行动”大病救助程序,按照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医疗费报销和医疗救助    民政部门临时救助   “春风行动”大病救助的先后顺序办理,无需另外申请,由各地帮扶机构在办理临时救助时同步实施。“春风行动”大病救助由五县(市)具体实施,并根据实际救助情况建立救助台账,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市春风办结报救助资金。
  五、加强对“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春风行动”向农村延伸,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助学助医力度,旨在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帮扶救助差距,有效提升欠发达地区因学致困、因病致贫家庭的生活品质。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的内涵,自觉把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为民务实,加强组织领导,象关心亲人一样关心困难群众,确保助学助医工作深入开展。
   (二) 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民生就是保发展”、“困难群众小康了才是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的理念,进一步加大“春风行动”工作力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对困难群众的助学助医水平。五县(市)要认真做好延伸对接工作,确保当地持证困难家庭大学生助学和大病救助全覆盖,救助标准明显提升。
  (三)强化工作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助学助医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五县(市)要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娃哈哈·春风助学”援助金发放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春风行动”大病救助,做到对象清、标准清、程序清、账目清,实现应助尽助又严格把关,杜绝人情帮扶、违规救助。市春风办将加强对区、县(市)助学助医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市审计局将进行延伸审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萧山区、余杭区参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杭州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意见》(市委办发〔2012〕119号)和《杭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杭政函〔2011〕194号),完善和落实助学助医政策,逐步与杭州主城区接轨,实现持证困难家庭帮扶救助同城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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