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树杭州市劳动保护示范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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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杭总工办〔2012〕54号
关于选树杭州市劳动保护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局、公司)工会:
为深入推进全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地区及行业间的学习和交流,经市总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选树一批劳动保护示范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标准
全市企业中劳动保护工作及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取得显着成效,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的:
(一)实施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分级管理,有效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安全卫生措施的落实,控制职业危害和各类事故的发生,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分级考评等级达到A级;
(二)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群众性监督检查活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平等协商解决企业劳动安全卫生重要事项,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切实履行合同内容;
(四)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创建优秀安全合格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生产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2010年以来发生职工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事件的单位,不得推荐为劳动保护示范企业。
二、进度安排
选树活动分推荐上报、互查抽检、推广表彰三个步骤。
(一)推荐上报(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中旬)
各区、县(市)、产业工会根据所属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在组织乡镇(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选树标准择优推荐1-2家劳动保护示范企业,填写《杭州市劳动保护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1),于9月15日前上报市总保护部。
(二)互查抽检(9月中旬至11月底)
区、县(市)和产业组成6个对口互查组(具体分组见附件2),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台账资料、查看企业作业现场等办法,互查劳动保护示范企业推荐单位,交流汇报各地区、各系统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分级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市总工会适时组织对各地区、各系统上报的劳动保护示范企业进行抽查。
(三)推广表彰(今年底至明年初)
适时召开全市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现场交流会,推广市级工会劳动保护示范企业先进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安康杯”竞赛评选活动,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卫生局联合对杭州市劳动保护示范企业进行命名和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劳动保护示范企业选树工作,认真部署,严格把关,真正把本地区、本系统劳动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企业选树上来。要以选树劳动保护示范企业为契机,加大对所属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努力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整体水平。
(二)各区、县(市)、产业互查组要严格按照选树标准落实自查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协助和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确保互查取得实效。各组长单位要把本小组互查日程安排事前告知市总保护部,互查结束后要把各组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总保护部。
(三)根据今年全省劳动保护分级管理推进会议的精神,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分级考评的内容和办法统一以《浙江工会劳动保护网》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今年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及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企业要完成在网上办理劳动保护分级管理申报审核工作,建立劳动保护分级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
附件:1、杭州市劳动保护示范企业申报表;(略)
2、杭州市工会劳动保护互查分组。(略)
杭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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