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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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浙劳社老〔2006〕142号 2006年9月19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6〕48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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