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浙江省工会财务稽核制度》、《浙江省工会财产管理制度》、《浙江省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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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浙总工发〔2001〕82号 2001年9月30日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厅、局)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为了加强工会内部财产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根据《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全总、省总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省总工会制定了《浙江省工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浙江省工会财务稽核制度》、《浙江省工会财产管理制度》、《浙江省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实施细则》等四个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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