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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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杭总工〔2004〕 92号 2004年8月6日
各区、县(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产业(局)工会、劳动人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使这项工作在组织、制度和内容上更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市总工会和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杭州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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