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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就业再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3日

杭劳社培〔2007〕241号

  杭财社〔2007〕879号2007年10月10日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关于就业再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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