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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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3日
杭劳社就〔2006〕138号 2006年7月5日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宣传部、农办、发改局、建委、经贸局、贸易局(商贸旅游局)、国资委、财政局、编委办、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物价局、统计局、民政局、监察局、教育局、人民银行杭州辖内各县(市)支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5个部门拟订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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