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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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1日
杭安监管危化〔2007〕35号 2007年12月29日
各区、县(市)安全监管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杭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杭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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